勇敢面對不公義的事情吧  撰文洪蘭

 

台中夜店大火,奪去九條人命,想不到屍骨未寒,在野黨的議員就持著火把進議會作秀,真是「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

 

  我們不禁要問:這些人的同理心、同胞愛到哪裡去了?為何在大家聞火變色的時候,又來玩火嚇人?難道議會中沒有包泡棉的隔間與裝潢?死了九條人命還不夠嗎?對照日本地震後,在野黨的表現,我們真是太慚愧了,俗語說「患難見真情」,災難顯現出的正是一個國家的修養與文明。火把秀這件事顯現出我們議員的水準與只顧對立,不顧良心的態度令人感慨。

 

  其實這種拿別人傷痛開玩笑的行為也是一種霸凌,霸凌的定義是「故意的,蓄意的敵意行為」。

 

  台灣霸凌很嚴重,幾乎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有被羞辱、排斥的經驗。其實,政府公布的數據遠低於實際的情況。霸凌最基本的機制是模仿,連出生41分鐘的嬰兒就會學實驗者做鬼臉,議員豈可在電視機前對全國兒童做出霸凌的壞榜樣?

 

  有良知的人一定要站出來指正,不可讓孩子誤以為這是一個被允許的行為,讓霸凌的惡風繼續延伸下去。

 

  一個錯誤的行為如果放任下去,就會變成習慣。

 

  一般演員叫做角色演員,可以演任何角色,但是一個角色演員如果一直扮演某個角色,便會使觀眾對這演員與這角色產生聯想,聯結強固以後,他就成為定型演員,不能再扮演其他的角色了。約翰.韋恩(John Wayne)一直扮演西部片的英雄,到後來他厭倦了做英雄,想要演別的角色時,觀眾已經不能接受了,他不能演壞人,就像傑克.派連斯(Jack Palance)不能演好人一樣,他們已經定型了。

 

  所以持續模仿一個行為,這行為會內化成這個人的「天性」。一個孩子每天看到大人用拳頭解決事情,下次他碰到挫折,想都不想,拳頭就伸出去了。根據最近的科研報告,暴力行為的基因只占29%,其餘的71%是後天的潛移默化。

 

有理性的成人 才有理性的孩子

 

  要終結霸凌,釜底抽薪之計是從大人的行為做起:民意代表不可在國會殿堂打架、罵粗話,問政時不可用譏笑、羞辱的言語傷害別人自尊心,媒體不可大肆報導這種不對的行為,更不可把壞人渲染成英雄。所有公民在看到不公不義的事發生時,要勇敢挺身而出,主持正義。

 

  美國的詹森總統說:「真正自由的社會不是一個由旁觀者組成的社會,自由的最深層意義在參與。」

 

  最近新出來一個「受霸自殺」(Bullycide)的名詞——被霸凌者選擇自殺,不願再被霸凌,韓國女星選擇上吊不願再做性朝貢就是一例。姑息會養奸,當社會對弱肉強食的暴行不吭聲時,霸凌就出現了。要維護一個真正的自由社會,我們要參與,站出來指責殘忍的作秀行為,請投這些議員票的選民想一想,當下次事情發生在你孩子身上時,你可以忍受他們拿生命的流失來增加自己的曝光率嗎?

 

  (作者為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本專欄由洪蘭和黃達夫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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