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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是拼不過迷戀的   侯文詠

這次要跟大家談的是我小時候聽過的一句話,這句話是這樣的:「認真是拚不過迷戀的。」意思是說,做一件事能否成功,「喜歡」和「熱情」 是遠比「認真」「努力」更重要許多的。這句話很多人聽來覺得理所當然。可是我們的主流邏輯卻認為我們應該「認真」「努力」追求熱門的、有用的行業、工作,而不是自己最「喜歡」或最有「熱情」的。好比說,現在最高分的學系,像是:醫學系、法律系、電機系……那麼,因為它是熱門的、有前途的,不管大家喜不喜歡,或有沒有天分,都應該「認真」「努力」讀書,想辦法考上那些科系。

支持這些論點的人不但會以過來人、老成的語氣告誡年輕人:「理想」是不能當飯吃的啦,而且還會有很多格言佐證這些論點,好比說什麼「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三更燈火五更雞」「合理的是訓練,不合理的是磨練」「把吃苦當吃補」「勤能補拙」……。

這些論點固然有道理,但它最大的問題是假設人與人的條件與天分都是一樣的。而事實卻是:人與人天分是完全不同的。舉例來說:同樣兩個運動員,一位是和麥可喬登(Michael JordanNBA籃球明星)同樣身長198公分,體力、彈性、反應力種種條件都一樣的球員,另一位是和馬拉杜納(Diego Maradona,阿根廷足球明星)同樣165公分身長,一切的條件也都一樣。    如果有兩項運動—就說是籃球和足球好了,沒有其他特殊理由,他們對兩種不同球類的興趣也差不多的話,依照個別條件,我們會鼓勵198公分那位去參加籃球隊,165公分那位去參加足球隊。但是如果是我們現在教育的主流邏輯,並不是這樣的,它的邏輯是:哪樣運動熱門,看起來比較容易功成名就,不管198公分、或165公分的運動員,通通讓他們去參加那樣運動。

就說通通參加籃球隊好了,198公分那位由於先天的條件,表現當然很容易就比165公分那位有比較好的表現,也比較容易獲得成就感,因此進入一種「熱情」「喜歡」的正向循環。另外一位165公分的球員由於先天的條件限制,他的努力結果,表現當然不如198公分那位球員。但教練卻告訴他:「你不夠努力,你不夠用功,你不夠認真。」這個球員更認真、更努力的結果,雖然有進步,但得到的往往是更大的挫折。搞得這個本來可以在足球球場上成為像馬拉杜納那樣一個了不起的足球明星的運動員,卻在籃球場上失意、挫折、自我懷疑……你說,這樣的教練很不合理啊。可是,我們偏偏就身處在這樣的不合理的環境裡,覺得好像非這樣不行。雖然這只是一個假設的例子,但真實的案例,比比皆是。

我有一個朋友,因為數理不好,在台灣只能念到錄取分數不高的專科學校,被家長認為是不會念書的小孩。後來父母親把他送到美國社區大學去念書。到了美國之後,他發現美國的教育制度分數考試並不是唯一的評估。他充分發揮了自己過去台灣受教育時被認為「不務正業」的搞社團的本事,組織同學、分配工作、討論議題……他特殊的組織、分析能力以及領袖魅力到了不同的環境很快就突顯出來。他在大三時轉到史丹佛大學,繼續完成了大學以及碩士、博士學位。畢業時,許多一流的國際大公司都提供職位,希望他去任職。最後他選擇了教書的工作,目前在英國的一所一流大學擔 任 教授。

一個在台灣被視為不會念書的小孩,為什麼能夠變成了英國一流大學的教授?重點不在這個小孩聰明不聰明、認真不認真、努力不努力,重點是他如何、以及在什麼樣的評估標準之下,發展出他自己的生命。因此,我說的「認真是拚不過迷戀的」,道理一點也不新鮮。回到人也是一樣的。那些生命中做起來特別容易做好、容易有成就感,並且讓我們迷戀的能力和特質就是每一個人的天賦。年輕的時候,再也沒有比這個更重要的使命了: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給自己的天賦一個機會。然後想辦法發展那個能力,讓它成為我們將來生涯、生命發展的方向。這樣的事情,本來是教練該幫忙我們的。可是很多時候,我們人生的許多教練並不這麼想。如果教練不教,那麼我們就得自己來。我常說:認真是拼不過迷戀的。

有人就問我:過去的人說認真很重要,可是你卻說喜歡、迷戀的熱情更重要。難道過去的人都說錯了嗎?是:不是過去的人說錯了,而是,時代不一樣了。

過去的人之所以會這麼說,當然有過去的條件和背景。但大家要知道,我們現在經歷的,旦一個過去人類從沒經歷過的時代。就以過去三十年來說,全世界的人口從三十億增加到六十億,在未來的三、四十年內,還可能增加到九十億。三十年前,大部分的人從來沒有聽過電腦、網際網路、手機,但現在這些卻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型態,成為我人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人類流動更頻繁、資訊傳遞的速度更快……這一切都使得人類的世界出現了完全不同的樣貌。在我出生的那個年代,全台灣有十五家股票上市公司,到了現在,上市、櫃公司已經不計其數了。這樣比喻好了,過去如果只有十五種比賽,那麼不管你喜不喜歡、有沒有熱情,你所能參加的,就只是在這十五樣比賽中選擇一樣。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是每個人都能在這十五樣比賽裡找到你喜歡的項目,這時,「認真」當然比「迷戀」還要重要。活在那樣的時代裡,從「前途」的角度來看,我當然也同意:「認真比迷戀重要」。

但如果今天如果變成了比賽的項目有成千上萬種,並且還在不斷增加出許多我們過去相都沒想過的工作,情況可能就完全不同了。小時候很愛說話,常常被大人說:『小孩子有耳無嘴。』(意思就是要我們多聽少說。)為什麼那樣要求小孩呢?因為當時大部分的公司是傳統的,對工作的要求也是由上而下的。因此,一個年輕人進到一個公司,最被要求的素質是「聽不聽話」、「乖不乖」,而不是「表達意見」,或「創意」。因此,那樣的要求,也就潛移默化變成了教養小孩的「標準」。

我長大以後,變成了一個作家,不但常有演講的機會,甚至還主持廣播、上電視接受訪問。我記得很清楚,有一次回家鄉演講,請我的父母親到場聆聽。那次演講結束,我領了一筆酬勞,請他們吃晚飯。吃飯時,父親不解地問我:『你就那樣講話,他們就給你錢?』我點點頭,表示本來就是這樣的啊。看得出來,我覺得理所當然的事,在我父親看來,是不太能理解的。說話這件事,過去無論如何是不可能當成職業的。可是現在從電視節目主持人、評論家、演說家…..把說話當成工作的人豈只萬千。甚至許多不是以說話為職業的人,像是政治家、企業家、設計師、行銷人員、作家……說話也變成了他們工作裡最重要的一項技能。

過去不重要要,現在變成重要了。過去不務正業的事,現在變成了「正業」最需要的技能,這不是事情的本質有了什麼樣的改變,而是時代的需求改變了啊!這個改變,在過去是很難想像的。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的工作或者競爭力,並不是以工作內容定義的。換句話,不是學中文的人變成了作家、學投資的人變成了投資專家、學電視的人變成了電視節目製作者,而是:有創意的人可以是作家、廣告設計師、導演、服裝設計師……同樣的,文字工作者可以是編劇、小說家,也可以是文案撰寫者、記者。農夫可以利用土地蓋上農舍,經營在他自己的民宿,也可以在網頁上販賣他的水果。一個學者可以教書、可以從政、也可以從事大眾傳播……從某個角度來說,這是一個是「人」或「人的能力」 定義工作的時代。同樣的工作,到了不同人的手裡,由於他的熱情、能力、人脈不同,呈現出來的面貌也完全是不一樣的。

所以我說,就算從「前途」的角度來說,迷戀還是比認真重要。這不是我想標新立異,而是事實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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